学校的语文教育总是鼓励我们用成语,用排比句等技巧让文章看起来比较有「文采」,记得小学时有个同学被老师表扬,老师说虽然他的成语用得不对,但是他敢于使用,应该得到鼓励。现在也偶尔会看到身边的朋友羡慕他人的文采,觉得自己的文字没有那么厉害的辞藻和技巧。

过去很长时间阅读的都是外文作品的中文翻译版,有《月亮与六便士》这样的小说也有《这才是心理学》这类非虚构的书籍。我只是被其中的内容吸引,并未察觉文字风格的差异。初次察觉还是在王道还先生翻译的《盲眼钟表匠》中看到「比方说」这类的口语用词,如果是我,大多还是用「例如」。于是我察觉到,这种亲和的文字有很强的对话感,感觉作者就坐在你的旁边娓娓道来,很亲切。这种感觉在阅读中文小说后更加强烈。

《活着》记得是我读的第一本中文小说,全书用主人公福贵——一位农民的口吻自述自己的生平,文字如此朴素却非常动人。好像发现新大陆一般,接着读了《许三观卖血记》和阿城的《三王》。

读完的一个感觉是,原来文字可以这样表达的,阅读它们像喝茶,茶香在口腔蔓延最后和鼻息一起呼出,回味无穷。

第二个想法是,这类文字很好,不是因为它们提供了什么重要的信息,而是它们本身就很好,你没办法从 AI 总结、翻译中体会它们,你必须直接接触和感受它们。我试着向老婆转述《活着》中福贵的故事,其实和短视频的「三分钟解说」或 AI 总结没有区别,可以看到故事的跌宕起伏,但是完全感受不到其中细腻的情感,以及那种只有你真正地看到它、触摸它的难以言说的美。

第三个感受是文字的节奏美,在小崔的提示下发现阿城的作品中蕴含的一种节奏感,阅读时脑海中可以响起鼓点踩着节拍,下面分享两段,出自《孩子王》。

支书近到眼前,接了老黑递的烟,点着,蹲下,将烟吐给一只狗。那狗打了一个喷嚏,摇摇尾巴走开。

说罢转身便走,走不多远,站下听听,回身喊道:”来娣,回吧!“黑暗中静了一会儿,有脚步声慢慢地响起来。

小崔推荐了另一本书,叫《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》,接下来准备读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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